法帮网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分站
知识
新闻
百科
[修正IP]
4000-110-148
QQ登录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网易微博
A
安徽
B
北京
C
重庆
成都
F
福建
G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广州
H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杭州
J
吉林
江苏
江西
L
辽宁
N
内蒙古
宁夏
南京
Q
青海
S
上海
山东
深圳
山西
陕西
四川
沈阳
苏州
T
天津
W
武汉
X
西藏
新疆
Y
云南
Y
浙江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法律案例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消费维权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拆迁安置
金融证券
医疗事故
免费法律咨询
一对一咨询
按地区查咨询
按专长查咨询
王远洋律师网
http://wyylo.fabang.com/
首页
律师简介
律师风采
律师文集
留言
联系方式
一对一咨询
法律咨询
诚信档案
律师档案
王远洋律师
湖北 襄阳
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律师
给我留言
加为好友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远洋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ASK1686880590duw
ASK1615465281ifw
友情链接
法帮网
王远洋法律事务工作室
网友留言
暂时没有留言
一对一咨询
公函
谢谢王律师!是国家机关的红头公函。本人是选拔公派在某上级机关帮助工作,机关合并需回厂时,机关有红关公函送达厂里(让优先安置我的回厂工作)。法人厂长在公函上签名批示:按编制办财务处。但人事处说 :财务处人满了,先等等。从此,久拖不决至今! 本篇文章来源于 法帮网www.fabang.com原文链接:http://www.fabang.com/ask/question-1480822.html
地区:山东-青岛 分类:民事法律- 提问时间:2015-10-09 21:58:07
提问者:
ASK1444344035ftw
王远洋律师
湖北 襄阳
13387244330
可以向对方寄送我们制作的律师函。
回答时间:2015-10-10